《世界末日之火》
作者:[美]温德尔·贝里
译者:邓小燕 等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6年6月
自然与人类,真就是两块互不相干的领地吗?
无论是守护荒野的人,还是工业经济的拥趸,往往都将自然与人类视作截然对立的两个世界。前者有时觉得,必须抵制一切人类介入;后者则常把这种介入视为绝对必要,甚至叫嚣着要“彻底征服自然”。但这种二元对立暗藏危机,消除它的良方在于认清:那种绝对的割裂只是一种观念虚构,现实中并不存在。
纯粹的自然并非人类的宜居之地,人也不愿长久置身其中。只需在原始环境中停留几小时,便会强烈意识到我们对基本生活设施的依赖——衣物、住所、熟食、亲友陪伴,乃至热水澡、音乐和书籍。
反之,完全人工化的环境同样不适合人类长期栖居。环境的人工化程度越高,“自然”一词的价值就越发凸显。可以说,当今流行的环保运动,很大程度上是工业革命的产物。那些渴望洁净空气、清澈河流、野生森林以及草原沙漠的人,恰恰是已经失去这些东西的人。
人是无法脱离自然而生存的,这是保护主义者的首要信条。但人也不能生活在自然中而不改变它。这一规律适用于所有生物:它们既依赖自然,也在改造自然。某种程度上,我们所说的“自然”,是指各种生物与自然力量在复杂互动中造成的变化总和。因为有啄木鸟的存在,大自然便不同于没有啄木鸟时的模样。这种差异涉及树干上的钻木虫、蚂蚁,以及树下的土壤细菌。这些差异的累积,构成了世界生成的过程。
我们将野生动物带来的改变视为有益之举:海狸因擅长筑坝蓄水而闻名,它创造的池塘孕育了草地,进而由树木和北美牧草生成土壤。有时,我们也承认自然改变具有破坏性。例如早期见证显示,肯塔基州盐碱地周边曾遭受大量有蹄动物聚集踩踏,导致严重侵蚀。穿过丘陵的水牛道遍布坑洼,即便在水牛绝迹两个世纪后,这些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指望人类不改变自然是不现实的。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必然改变自然,否则无法生存。但不同之处在于,人类有能力选择改变的类型与规模。改变过小,会削弱人性;改变过大,则会损害自然,压缩未来的选择空间,最终导致自身的衰败甚至毁灭。
自然是我们的源头,也是我们的边界与尺度。正如诗人埃德蒙·斯宾塞在近四百年前所言,自然是“最伟大的女神”,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她既是母亲也是法官。她的管辖范围涵盖造物间的关系;她“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权利”,因为她是“平等的母亲”,将所有造物“如兄弟般编织在一起”。因此,在斯宾塞看来,繁衍与秩序的自然原则同正义原则紧密相连。令人稍感意外的是,他将正义也归于自然。不过,斯宾塞秉持的是一种“冷漠”的自然正义,这种正义基于所有造物(不仅是人类)之间的“兄弟关系”,这使他具备了深刻的生态视野。
《云中漫步》(1995)剧照。
自然界中,我们知道野生动物有时会耗尽资源并招致报复,导致种群锐减。如果猞猁捕食过多的白靴兔(据称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猞猁自身也会因超出栖息地承载力而饿死。决定猞猁繁荣程度的,是其栖息地的承载力,而非其胃口的容量。同理,若人类过度利用土地(这正是他们一贯的做法,且正在发生),也会因超出承载力而面临饥荒。这就是自然那“冷漠”的正义。正如斯宾塞在16世纪所意识到的,如今我们也必须学会正视这一点:这种审判无法上诉。未来,上帝或许会宽恕我们对自然的亏欠,但在地球上,据我所知,他绝不会推翻自然的判决。
人类与猞猁的一个区别在于,人类能理解平衡原则如何在猞猁与白靴兔之间运作,就像理解它在人类与表土之间如何运行一样。我们希望还有另一个区别,即人类具备根据理解采取行动的意识。我们也知道,稳定的平衡优于跷跷板式的不平衡,后者通过两端交替倾斜来卸载过剩的生物量。提出这一点,意在重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必然敌对,同时暗示答案或许没那么简单。
然而,在处理这一问题并试图公正对待其复杂的预设答案时,我遇到了美国传统中一种简单化反对自然的倾向,这种倾向深植于我们的思维和行为模式中。我们排斥东部的原始森林和西部的原始草原与荒漠,排斥吃人的野兽、啃食谷物的昆虫、捕食羊只的郊狼和老鹰。在我们的草坪、花园和田地里,我们驱逐被称为杂草的植物。如今,越来越多人意识到,这种排斥最终反噬自身,它无法解释许多需要厘清的现象——总之,它是虚假的。
如果我们与自然的恰当关系并非对立,那又该是什么?这个问题对我们而言错综复杂,正如前文所述,因为没人想住在“纯粹的”原始森林或草原里;我们不想成为灰熊的腹中餐;作为园丁,抱怨杂草合情合理;在肯塔基,若想改良牧场,很可能就得与点头蓟为敌。但是,无论我们做什么,仍受限于被砍伐破坏的原始森林和草原的残余魅力;我们转而怀着爱意怀念它们,以及它们尚存于世的部分。
我们发现自已会被灰熊吸引,深知包括其他大型危险动物在内的它们,仍活在我们的想象中,正如它们贯穿整个人类历史那样。尽管我们锄除了点头蓟,却也认可它的美,并乐于承认它们应有立足之地。(实际上,它们并未被完全驱逐出草场;很明显,过度放牧会为点头蓟提供理想的苗床,因此我们应将这些野草视为自然保护大地免受动物过度侵害策略的一部分。)哪怕是最不起眼的杂草,考虑到它们在覆盖裸露地表、培育腐殖质时的尽职尽责,也会赢得我们的喜爱。杂草也在参与恢复土壤肥力。
人与自然领地间的冲突确实存在
我们要承认,人与自然领地间的冲突确实存在,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必要的。但我们已得知,或重新认识到一些令人不安的现实:这些冲突往往让人与自然同时付出代价。损害自然即是损害自身,反之亦然,这不仅合乎情理,而且完全可能。
最耐人寻味的是,当双方支持者投身于一场绝对冲突时,会发现其中并无绝对的分歧。一个例子是郊狼与绵羊捍卫者之间的斗争。保护郊狼者容易忽视,养羊牧场主也是人,他们对郊狼的不满真切存在;而绵羊捍卫者听起来往往主张彻底消灭郊狼和环保主义者。这类冲突如同保护鹰与保护鸡之争,通常发生在间接利用自然者与直接利用者之间。我认为,任何一方假定在争吵中获胜即为满意成果,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错误。
现实是,人们既需要郊狼,也需要绵羊,需要一个这两种生命共存的世界。在激烈冲突之外,环保主义者或许也明白,绵羊是将粗硬叶片转化为人类可食用食物的完美装置,羊毛也比合成纤维更生态;就像多数牧羊人会意识到野性自然对他们有价值,充满吸引力且乐趣无穷。
《小妇人》(2019)剧照。
当然,郊狼的用途比绵羊更难界定。郊狼皮毛不太可能替代羊毛,除非万不得已,多数人也不想吃郊狼。问题在于我们拥有的东西与自然拥有的东西存在区别:我们的东西属于我们,因为它直接有用。郊狼则是间接有用,它是健康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和我们的绵羊都依赖健康的自然而生存、保持健康。此外,绵羊和郊狼实际上也互相需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在一方无法生存的地方,另一方也难以兴旺。
因此,这种冲突与其说是意味着胜利的可能,不如说意味着妥协的可能——这是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间的一种和平,甚至联盟。我们认为这种联盟必不可少。如今多数环保主义者也承认,在生态健康的环境中,人类也能繁荣发展,而这种健康的测试方法或标志就是野生物种的生存多样性。我们也知道,无法想象与我们必要的野性遗存分离,因为它被视为我们天性的一部分。我们知道,若无荒野,表土之上就不会拥有健康的农业。荒野中需要蚯蚓、细菌及其他野生生物进行分解、制造腐殖质、储水和排水工作。正如梭罗所说,“在野性中,世界得以保存”,这或许是一个精神性的真理,但也只是事实性的现实。
人类文化应成为野性的保留之所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考虑命题的反面——只要人类还在世间存在,人类文化就应成为野性的保留之所,这同等正确,且更为迫切。如果野性继续存在,我们就该保护它。我们必须通过公众行动、立法,以及在某些地方将荒野制度化来予以保护。但这些保护或许还不够。我听土地研究所的韦斯·杰克逊说过,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农场,也就无法保护荒野,我认为这话很对。也就是说,很显然,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城市,也就无法保护荒野。这一点不难证明:能毁坏表土之上野性的行为,终究也会毁坏一切野性,二者姿态相同;或者说,如果人们必须到指定的公共荒地(public wilderness)去触摸野性,那么我们的荒野公园也不会比城市更自然。
但我想探讨的是更为根本的问题。我力争达成的是:自然与人类文化、野性与家庭生活可能并非对立,而是彼此依赖,在任何一方的真实体验中,都会显露出对另一方的需要。诸多证据指向这一结论。事实上,以往和当下的许多案例证明,人类经济与野性不仅能和睦共存,还能互惠互利。
最近我有一个极好的例子,来自加里·奈班在《沙漠闻起来像雨》一书中讲述的两个索诺拉沙漠绿洲的故事。第一个绿洲是亚利桑那州的阿勒瓦皮亚,正濒于绝境。公园管理处将其作为鸟类保护区,为了游客而保护其自然完整性,将在此生活和耕作的帕帕戈印第安人迁走了。印第安人离开后,这里的自然变得“纯净”了,但随着灌溉沟渠淤塞,绿洲开始收缩。正如奈班先生所说:“‘自然’鸟类保护区的怪事发生了。他们正在失去栖息地的多样性,紧随其后的是鸟类的消失。老树日渐枯亡……而这些河岸林木对某些鸟类的繁殖栖息地至关重要。夏季一年生植物也显著减少……没有犁耕和灌溉造成的土地翻动,鸟类和啮齿动物的天然食物便无法萌芽。”
另一个绿洲叫作基托瓦克,位于老墨西哥,那里一派欣欣向荣,因为那里仍有帕帕戈人的村庄,他们还在耕种。村中最年迈的男子名叫路易斯·诺里亚,他是绿洲的看护人,负责清理泉水和沟渠,还会种地栽树。奈班先生说:“路易斯……庇佑着绿洲,因为他的工作让绿地保持健康。”陪同奈班先生的一位鸟类学家,在这块耕种过的绿洲上发现的鸟的种类,是鸟类保护区的两倍。奈班先生的帕帕戈朋友雷梅迪奥解释说:“因为这些鸟会到有人的地方去。当人们在某处生活、劳作,播撒种子,灌溉树木,鸟儿便会同他们一起生活。它们喜爱这些地方,这里有丰足的食物,这也就是我们同鸟雀结下友谊的时候。”
还有一个例子是我的亲身经历,它以稍显不同的方式给人以启示。1981年7月底,我赶着马队在一小块三角形的山坡牧场上割草,两旁都是树林。我忽然察觉下方有一对翅膀。那是一只年轻的红尾鹰,它扑飞而起,投入了一株核桃树。我继续割草,然后在转弯处停下马队。这只鹰滑翔到地面,距我不到二十英尺远。我从割草机上下来,驻足观看,甚至还在说话,鹰也没有显现出畏惧。我能看清它的每根羽毛,鹰爪、喙和眼睛,以及胸前乳白色的绒毛。只有当我离开马队,向它靠近一步,它才振翅飞离。我割了三四圈下来,它一直待在附近,栖止于枝头,或保持警觉地站在地上。有一回,我停下来看它,它显然也正看着我,它弯着身子从遮挡在我们之间的树叶间投来目光。还有一回,我发现它不见了,我弯下身子,自言自语道:“它就是这样偷看我的。”甫一弯腰,就见到它正盯着我。
它来做什么呢?捉老鼠吗?它见我把一只老鼠吓出草丛了吗?还只是因为好奇?
人当然没把握说清楚鹰的动机。我意识到或许只能拿这只鹰年少无知来解释这段经历了。但即便如此,任何年龄阶段的鹰也不常或者极少允许人如此靠近。我认为自己能做出比较稳妥的假设。第一个假设,鹰飞来这里,因为此地位于小牧场和树木带交界区,也是开放的狩猎场和安全的树林的接合地带。这便是我们所知道的边缘或边界现象,无论是对人还是动物来说,复杂景观中的边界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人的视线很容易为这种边界所吸引,它渴望乡村中由一堵篱墙、一条河流或者一条林中小路所造就的差异。我们知道这些边界有着丰富多彩的生物,它们是两种栖息地的接触地带。但这里的另一种差异也很重要,也就是大牧场和小牧场的区别,或用韦斯·杰克逊的说法,是大片田地和小块隙地的差异。我修剪的牧场就是小块隙地——很小,好亲近,完全处于边界区域。
第二个假设是,这只鹰大着胆子到我近前,是因为尽管它显然认出我是人,但我和马队一道,而它熟悉这些马,它感到和马能亲密、融洽地共享世界。
换言之,我想说鹰和我之间的这场邂逅发生的原因,和我的农场类型与规模有关,和我耕种的方式和采用的装备也有关。如果我是开着拖拉机在一百英亩玉米地里驰骋,就不会发生这种相遇。
《大河恋》(1992)剧照。
在一些圈子里,我恐怕会面临这样的追问:一个人是否有必要认真对待这种邂逅,它是否真有价值?尽管我没法提供任何可靠的证据,但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的”。这种邂逅关系到另一种边界,即家养和野生的边界,它对我们具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这是户外工作最美妙的回报之一,也是我热衷农事的一大原因。当农耕规模变得如此之大,令人瞠目结舌,以至于无力阻挡之时,农事生活也就索然无味了。
但考虑到所有对象,包括鹰、马和我,都是为了我们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服务,或许我们就找到了可靠的证据:马队以牧场为生,并通过它们的劳作、牧放和粪便维持着牧场;我和马队一同为鹰布置好狩猎场;鹰则通过控制田鼠数量为我们服务。
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邂逅
当然,在任何细心耕种的土地上,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这些邂逅,都会在无形中发生。土质健康的荒野对人来说或许太过复杂而不易理解,但仍能被有节制地利用,也能受益于人类的照料,还能带来巨大的回报。互利共生在任意一处都市后院、园圃和公园,都有实现的可能,在由人类主导的各种地方(现在,实际上是一切地方)这种可能同时具有自然和文化双重属性。如果人类希望野性成为可能,就必须使其成为可能。如果平衡是支配性原则,稳定的平衡是一个追求的目标,那么对人类来说,达成这一目标就需要有意识地选择同时用心地经营人和自然间的同伴关系。
换句话说,只有忠于人性才能忠于自然——既要忠于我们的动物本性,也要忠于让我们避免如动物一样行动的文化模式。当人也像动物一样行动,就成了对他自身和各种动物来说最危险的动物,因为人与动物还有另一个重大区别:动物常受身体欲望的限制,人则有比身体欲望更为贪婪的精神欲望。只有人类会出于观念而挥霍,而聚敛,而谋杀,而劫掠。
要维持人和自然之间一个好的可能性是复杂而艰巨的,恐怕也不能靠原始智慧和知识来实现。而它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克制,其中一些必然是源于过去。在仓促的技术进程中,我们已经用一些没用的工具和方法换掉了若干有用的。但我们也需要文化上的指引,知道人是什么,人该如何基于何种假定而行动。比如说,存在之链,它在创世秩序中赋予人类介于动物和天使之间的位置,这是一个旧观念,但一直没有被合适的新观念所取代。如今它被弃之不顾,缺失这一观念也让我们失掉了有关人类位置的定义。
缺少这一古老定义,或者任何此类定义,我们就不知道该在何处克制或者否定自身。我们不知道该怀有多大野心,不知道哪种欲望、欲望多强才是无害的,也不知道何时何地应当停下脚步。我以前认识一个剃头匠,他拒绝给一个光头客人打折,他解释说他的技艺不在剪发上,而在当停则止的自知之明。我认为,他是按照一个真的艺术家、一个真人该有的样子在说话。对于个体来说,缺少这种意识是危险的。对什么时候该停止的无知乃是一种现代的流行病,它植根于“工业进步”和“经济增长”。这种无知带来最显著的实际后果是,人类企业与自然资源规模比例的严重失衡。
比如说,能源工业的规模就太大了,交通行业的规模也如此。从技术和经济角度上看,农业规模也太大了,但从人口角度看,农业的规模则太小。如果有充足的人利用土地,却没有足够的人管理它,那么我们称为肥力的土地之野性就会降低,土壤也会随着水侵风蚀而流失。
若要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两相适应,双方都能兴旺,那么人类经济就得建立在适度规模之上。何为适度何为失度,二者的区别可以做长篇大论。但乡村外放和非外放的声音,或者摩托艇和船桨的声音,它们所暗含的区别就足以说明其差异。我们可以说,适当声音是指其他声音也能被聆听到的声音。适当的人类经济和技术,要允许多样生命的蓬勃发展。
有位朋友来信写道:“适当的规模带来自由和简朴……无疑也会带来长寿和健康。”我认为它也能带来快乐。革新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我们的工作回嵌到自然秩序的恰当位置上,重塑其适当的规模,也就意味着重新领受自然与家庭生活的乐趣。尽管我们的任务会很辛苦,但如果我们把它看成残酷之事,或认为工作中必须经常受苦,以便要去专门的娱乐场所享受享受,那就严重误解了这件事的本质。
《大河恋》(1992)剧照。
一旦我们承认人类适度规模的可能性,就会发现我们的预设和价值观产生了根本变化。我们会意识到对技术“突破”的兴趣不会比对技术的优雅程度更浓厚。对于一种新工具或者新方法,不再追问:它有多快?它强大吗?它节省劳力吗?而会追问:我们(以及我们的孩子)买得起吗?它契合我们的实际需求吗?对我们合适吗?它健康或者丑陋吗?纵然我们还会对创新和未来将要如何保持兴趣,但也要恢复对以往曾如何的兴趣,要意识到保护主义者必须同时保护自然和文化两种遗产。
争辩野性之于人类经济的必要性,并不是荒野存在必要性的充分辩护。荒野(也即那些我们不作改变,甚至允许我们认为危险的生物生存的地方)的存续是必要的。或许人类理智的健全需要它。无论是否身临那些荒野,我们也要知道荒野就在那里。我同样认为,我们不仅需要大片的公共荒野,还需要数百万小片私有或半私有的荒野。每块农场都应有一片荒野,荒野可以占领工厂地面和城市地区的角角落落,在这些地方,自然不受约束,也不是人们的工作场所,人只作为访客前往。我认为,无论我们是否有这样的用意,这些地方都发挥着神圣森林的作用。我们尊重这些地方,许其自由,不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地方的运行了然于胸,而是由于面对它们我们无所用其心。
让人类的领域回归自然领域
我们前往荒野,为的是自我修复,领受丰饶且能疗愈身心的自然经济的教导,欣赏我们无法创造的自然物。有时候,我们在惊异中察觉到,我们是为了接受谴责并改善自身而前往荒野的。我们走入荒野,为的是返回时能革新认知,并用这种新知诊断我们的经济和栖息地是否健康。当我们结束造访,从荒野归来,有时候会联想到从野性的自然到人类社区的一系列变化:从大森林到小树林,到林中双层农业,到果园、牧场、农田、菜圃,到家庭、邻里,到村落,再到城市——如此一来,即便到了城市,我们也不能完全脱离本地自然的影响。
我已有所暗示,我认为本着逃避当前经济的丑恶和风险而遁入荒野,可以说是走入荒野的一个糟糕的理由。我们不能让自己觉得进入荒野是为了逃避。首先,这种逃避是虚妄的。其次,即便是环保主义者,如果认为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水火不容,我们就助长了足以威胁甚至摧毁两者的彼此敌对观念。但它们并不像是非善恶那般,表现出非此即彼的排他性。它们之间能够,也必须要有一致性。
如果过多倾向于驯化状态,我们会发现很容易陷入个体和公共的风险之中。最大的风险是要依附远处的物资和金钱。农民如今深陷困境,因为他们太过依赖企业和银行。他们一直在采用强化这种依附关系的耕作技术和作物种类。无论对农民还是农业来说,这种依附都不安全。对都市消费者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