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
边沁的性道德观
谢声远
在抨击基督教性道德的阵营里,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走出了一条最为激进的世俗化道路。他们不仅反思宗教生活、抵制教会权威,更试图将既有的常识道德彻底理性化,剥离其宗教外衣。这一群体中,边沁的态度最为决绝。他明确主张以功利原则取代禁欲主义,以此作为伦理、法律及政治领域的指导准则;密尔虽同持功利主义立场,却在实践中借助自由主义来对抗基督教对性的强制约束;西季威克即便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基督教性道德作为直觉道德的合理性,仍坚持认为终极评判标准必须回归功利主义。
简而言之,古典功利主义传统对传统性道德的批判,本质上是世俗功利主义向宗教禁欲主义的宣战。在这一传统谱系中,边沁无疑是最激进的那一位。作为公认的功利主义奠基人,他秉持彻底的经验主义与反宗教立场,其核心观点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在本体论维度上,上帝被视为一种推论性的真实实体。边沁严格区分了“真实实体”与“虚构实体”。前者兼具物理世界与语言层面的存在(即语言中的指代对应现实中的实体),后者则仅存于语言之中,现实中并无对应物。真实实体还可细分为感知性与推论性两类:前者可直接被感官捕捉,后者虽不可直接感知,却能依据某些痕迹进行逻辑推导,如灵魂、上帝等。换句话说,上帝或许真实存在,但因无法被直接感知或证明,人们只能通过推论去触碰它。鉴于推论本身充满不确定性,上帝是否真的存在,始终处于不可确证的状态。
其次,在认识论层面,超验的宗教命题难以被称为真理。这类命题要么缺乏实证支撑,要么陷入自相矛盾。一方面,诸如上帝创世、三位一体、奇迹、预言及启示等宗教叙事,均找不到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另一方面,像“全善的上帝为何允许恶存在于世间”这样的命题,逻辑上完全站不住脚。既然世间苦难深重,而创造世界的上帝却对此坐视不管,便不能称其为仁慈或至善。因此,所有超验的宗教命题都显得不可靠。
第三,在伦理学领域,教会所推行的宗教禁欲主义具有显著的危害性。边沁指出,禁欲主义与功利原则截然对立:前者要求人们趋苦避乐,后者则倡导趋乐避苦。禁欲主义内部又分为哲学禁欲主义与宗教禁欲主义。边沁认为,后者更为极端,因为前者并未严苛地要求人们一味受苦,而后者却将趋苦避乐上升为一种责任甚至美德。基于此,边沁认定圣保罗是宗教禁欲主义的始作俑者与捍卫者。由圣保罗建立的教会将此原则推广至全球,给无数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痛苦。
上述三个观点中,前两者构成了边沁反上帝的本体论与反教义的认识论基础,第三个则揭示了他的反禁欲主义伦理学理论——这正是本书所选三篇文章的核心立场。
在边沁众多的伦理学论述中,反禁欲主义的性道德理论最具颠覆性,因为它几乎全盘背离了当时主流的基督教性道德。边沁的激进程度之深,以至于在收录于本书的文章中,为了隐藏作者身份,他在引用自己其他著作的内容时,不得不使用第三人称自称;也正因如此,无论是他生前,还是死后负责处理遗稿的执行者,都不敢轻易出版这三篇文章。若仅止于此,边沁或许只会被视为一名反教权的启蒙主义者。但事实上,他的激进不止于针对基督教,还波及许多现代人习以为常的常识道德。他为杀婴、通奸及师生恋等即使在现代社会也难以容忍的行为进行辩护,其辩护逻辑建立在彻底的功利主义之上。边沁宛如一位秉公执法的法官,始终如一地运用“功利原则”这把尺子,去衡量每一类具体性行为所带来的快乐与痛苦。其观点的本质在于倡导一种消极的性自由:只要某种性行为或取向带来的快乐超过痛苦,就不应以任何理由——尤其是禁欲主义的理由——加以禁止。通过驳斥禁欲主义等借口,边沁将性自由确立为一切性道德应有的根本底色。
总而言之,边沁的世俗功利主义以功利原则为准绳,以性自由为基石,以最大化幸福为终极目标,正式吹响了反攻基督教性道德的号角。这种激进的世俗功利主义对于消解传统道德、重构现代道德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我们深入研读边沁性道德理论的重要原因。
(本文节选自本书译者序,标题由编辑拟加)
内容简介
《性道德论集》(Of Sexual Irregularities, and Other Writings on Sexual Morality)由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边沁研究中心(UCL Bentham Project)整理编纂,收录了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三篇鲜为人知的手稿,系统展现了其基于功利原则的性道德观点。边沁依据功利主义原则,尖锐批判了以宗教禁欲主义为根基的传统性道德观,深入剖析了公众以非理性态度敌视特定性行为的社会心理根源及其认知谬误,有力论证了所谓“不正常的性欲行为”的合理满足对个体幸福与社会福祉的积极意义。在理性与情感、规范与自由的张力之中,边沁力图以清明之思探讨被回避的伦理问题,温和却坚定地发出了不同于时代的声音。本书集中呈现了一位哲学家对人类幸福边界的探寻之旅,以及功利主义体系中值得重新探讨的思想片段。
作者简介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功利主义哲学的奠基人。他提出“最大幸福原则”,主张社会政策与法律的正当性取决于能否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其思想为19世纪英国法律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译者简介
谢声远,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讲师,中共杭州市委党校余杭区分校兼职研究员,浙江省哲学学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古典功利主义与元伦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