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青岛市文旅局发布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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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纠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全市各级文旅部门不断收紧执法监管网,集中查办了一批案件。此举旨在有力捍卫游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之于众:
案例一:未按时存入、增存或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绝改正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余额为零。此前因侵害旅游者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处罚后,该公司未按规定完成资金补足。在收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补缴通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社仍未履行义务并拒不改正。这一行为触犯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八条规定。2026年5月18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作出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组织前往非国务院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
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欧洲游行程中,安排了梵蒂冈站点。经查,该目的地属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此操作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例三:擅自开展出境旅游业务
青岛同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了2名游客参与“山水连两国精华6日游”,双方签订的是境内旅游合同,但实际行程包含越南谅山。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2026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436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四:未经同意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凯途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负责招徕和组织“北京高飞六日游”项目。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该社擅自将部分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此举动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2026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五: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悦行天下文旅发展(青岛)有限公司利用行程中并不存在的景点作为宣传卖点,诱导游客报名参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2026年6月5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六: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慧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获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线上开展了包括“崂山老友局两日漫享山海烟火”在内的四起旅游活动的招徕与接待工作。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5204.54元,罚款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查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岛城旅游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各涉旅企业应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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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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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审核:魏艳丽
●二级审核:董磊
●三级审核:谢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