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明确赛里木湖景区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将改为按车计费,新标准从8月20日零时起实施。

过去,该景区一直执行每人75元的收费标准。为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并让利于民,景区在报备价格主管部门后,决定优化收费模式。具体调整为:以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5座及以下车辆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因票务系统需升级,过渡期内(8月4日零时至新方案执行前),暂按每人30元收取自驾费。自治区还将督促全区相关景区尽快制定并公布优化方案。

关于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处理结果也已公布。7名涉事员工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各罚款1000元。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已依规依纪依法受到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