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期发布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第十一条对头衔做出了硬性界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只能称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严禁使用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等称呼;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则限定为主任、副主任。
办法落地后,不少相关社团迅速行动,通过修订章程或下发通知来理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称谓问题。
7月29日,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发出公告,宣布从2026年8月1日起,分会及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称谓将严格按规范调整。具体而言,“会长”改为“主任委员”,“副会长”改为“副主任委员”。若某分会设有理事会,整体名称需调整为“委员会”。此外,分会不再保留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职位,原秘书长统一转为“执行副主任委员”,而原副秘书长的新称谓则由各个分会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同样发布了整改通知。其中规定,原来的会长(理事长)改称主任委员,副会长(副理事长)改称副主任委员。原秘书长不再被视为分支机构负责人,而是按照办事岗位进行规范设置,统一称为秘书。
7月31日,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也出台了类似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其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原有岗位称谓全面对标新规:分会“会长”变为“主任委员”,“副会长”变为“副主任委员”。此前设立理事会的分会,须统一更名为“委员会”,作为该分会唯一的议事决策机构。同时,取消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岗位称谓,原秘书长统一调整为“执行副主任委员”,原副秘书长则调整为“助理副主任委员”。
部分协会的分支机构甚至直接撤销了秘书长与副秘书长的建制。
以福建省室内设计师协会为例,该会在7月31日发布的通知中指出,自即日起,免去协会各分会原有的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职务。分会将统一实行委员制岗位设置,对应原职务分别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且分会层面不再设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岗位。通知还要求,凡持有上述原职务牌匾或任职任命书的人员,应尽快将实物送至或邮寄至协会秘书处,以便统一回收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