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明确,需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的功能潜力,通过拓宽提取与使用边界、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以及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来精准匹配居民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
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1999年国务院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这项制度已运行二十余载。此次修订是继2002年、2019年之后的第三次系统性大修。
在受访专家眼中,这次修法标志着住房公积金从单一的“购房工具”,正式向涵盖住房全生命周期的民生保障账户转型。
聚焦·专家
王业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国家未来城市实验室副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未来城市实验室副主任王业强。受访者供图
酝酿已久的制度变革
修订背后有三重逻辑
事实上,此次修订并非突发之举,早有伏笔。在2025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被首次单独提及;随后在202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该项改革被列为重点任务,为此次修订确立了顶层方向。
今年6月,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之前,全国已有超过六十个城市先行调整了公积金政策,积累了地方实践经验,这为全国层面的制度修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何选择在此时推动修订?王业强从三个维度拆解了其背后的逻辑。
首先是市场需求的转变。我国城市发展已由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入存量提质阶段,居民的住房需求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追求“好不好”。消费场景也超越了传统的购房和租房,延伸至装修、物业、适老化改造等“修房”“养房”的全生命周期需求。原有的条例在使用范围上,已难以适配这些新变化。
其次是就业结构的变迁。当前,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庞大,而原有公积金制度主要覆盖单位在职职工,大量新市民及新业态从业者未被纳入保障体系,制度的普惠性存在明显短板,亟需从国家层面补齐缴存机制的漏洞。
最后是服务数字化升级的需要。随着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原有公积金异地业务壁垒较多,群众对“一网通办”、跨城互认互贷以及精简办事流程的需求持续上升。原有条例中关于服务的条款,已滞后于数字化政务的发展节奏。
提取场景从6种扩至9种
“沉睡”公积金“活”起来
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是此次制度修订的重点内容。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新增的3种情形包括:装修自住住房且不超过一定额度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同时,提取排序也进行了调整,“支付房租”被置于首位。
王业强对这一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是公积金制度从“单一购房工具”向住房全生命周期民生保障账户转型的标志性突破。
第一,精准适配居住消费的新需求。提取场景从传统的购房、还贷等环节,延伸至装修、物业费等“养房”类日常支出,直接呼应了居民从“有房住”到“住得好”的升级需求,覆盖了居住全链条的消费场景。
第二,有效盘活海量沉淀资金。此次扩容能将公积金缴存余额从沉淀的“被动储蓄”,转化为居民可灵活支配的住房消费资金,从而直接降低居民的安居成本。
第三,强化制度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新增的无门槛租房提取、装修、物业费提取等条款,覆盖了租房群体、存量房业主等更多此前难以使用公积金的人群,打破了以往“仅购房才能用公积金”的局限,让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缴存人。
第四,契合“租购并举”的政策导向。新规将“支付房租”调整为提取排序的首位,取消了原有的“房租超家庭收入比例才可提取”的限制,从制度层面支持租房群体安居,助力构建租购并重的住房保障体系。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
解决新市民等群体安居痛点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是本次条例修订中极具突破性的普惠性调整。
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
人社部数据显示,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占全体就业人员的比例约为27%。与此同时,大量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个体工商户等新业态从业者,此前长期被排除在公积金制度之外。
“此次调整将这类群体纳入保障体系,让他们也能享受低息购房贷款、租房提取等政策红利,直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痛点,大幅提升制度的普惠性。”王业强表示。
同时,此举扩大了住房消费的支撑覆盖面。此前公积金仅覆盖单位在职职工,扩围后新增的海量缴存群体,将进一步释放租房、购房等住房消费潜力。王业强指出,这为当前平稳运行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支撑力量,契合国家“扩内需、促住房消费”的政策导向。
此外,此举实现了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新增的灵活就业缴存群体将为公积金池补充更多长期稳定的资金,缓解部分城市当前存在的资金流动性压力,优化整体资金池的结构,使公积金制度的长期运行更具韧性。
王业强还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保公积金,相当于为这类群体新增了一项自主可及的住房保障权益,降低了新业态从业者的生活成本,对平台经济发展、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都能起到正向助推作用。
王业强同时提示,全国统一放开灵活就业缴存后,将面临三种挑战。首先,各地缴存规则的适配难度大,不同城市的灵活就业群体收入水平差异极大,需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差异化的缴存基数、比例规则;其次,资金流动性管理压力上升,大量新增缴存群体叠加提取范围放宽的政策,部分城市可能面临短期资金支取压力陡增的情况,需要配套动态调整机制;最后,风险防控难度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单位作为约束,后续可能出现通过虚构缴存资格、伪造住房消费材料违规套取资金的情况,需强化跨部门数据核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改革不止于此
普惠、数字化、保值增值纵深推进
此次修订后,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有哪些待完善的空间?
王业强表示,当前资金使用效率仍有提升空间、制度公平性仍需优化、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不足,未来改革将围绕公平性、效率性等核心维度持续推进。
一是普惠覆盖持续深化。后续将逐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在全国全面落地,进一步降低新市民、新业态群体的参保门槛,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缴存权益差距,让制度覆盖从“单位人”向“全体城镇住房需求群体”稳步延伸。
二是资金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在现有9类提取场景的基础上,未来有望逐步探索将老旧小区改造、住房适老化升级、加装电梯等更多民生类住房消费纳入提取范围,实现从“支持购房”向“全生命周期住房保障”的彻底转型。
三是数字化服务全面打通。依托全国统一的公积金数字化平台,彻底实现跨城市、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异地互认互贷、跨省通办全覆盖,让缴存人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时,账户权益可以无差别顺畅衔接。
四是风控体系持续升级。通过大数据跨部门核验,构建全流程的智能风控机制,在放宽使用门槛的同时,精准打击骗提骗贷行为,保障千亿级资金的运行安全,让制度在“放得开”的同时也能“管得住”。
五是保值增值路径逐步探索。在严守资金安全底线前提下,未来有望研究适配公积金属性的低风险投资运营模式,逐步提升个人账户存款收益,让缴存人在使用权益之外,也能享受到账户资金合理增值的福利。
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