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景区NPC演员小程(化名),因一次与游客掰手腕的互动,弄伤了左臂。距离事发已过去45天,责任归属依然模糊不清。
7月31日,小程向媒体透露现状:“胳膊至今没知觉,手腕也抬不起来。”
代理律师、河南良承(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马莹莹指出,这起演出背后牵扯多层合作链条。甘肃嘉峪关方特景区(下称“方特景区”)把演出项目外包给西安某中介公司(下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对接河南驻马店一家传媒公司(下称“传媒公司”),由后者指派小程前往方特景区工作。
据小程描述,事后传媒公司未帮他申报工伤,合同也没给全。方特景区则表态与此事无关。从出事到现在,各方既无协商方案,也在互相推诿。目前小程只想走法律途径,律师已核算出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治疗及交通费等各项开支,总额达30万元。
马莹莹表示,诉讼材料已递交,起诉对象涵盖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三方。她分析认为,涉事游客突然发力致其骨折构成侵权,而景区、传媒及中介三方均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抢“银票”,游客互动掰手腕致NPC骨折
刚毕业的小程此前有过多次兼职扮演景区NPC的经历。今年5月底,经朋友牵线,他与传媒公司签下一年期合同,参与全国各地的商演。
他回忆,签约时传媒公司负责人让他签字按手印,并警告不能私下接其他商演,期限一年。但合同随即被收走,他没留备份,也不清楚协议具体性质。
6月12日,小程抵达方特景区上岗,原定工作周期为16天,至6月28日结束。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点位与游客互动,晚间参加舞台表演。他说,景区仅口头交代工作内容,未做培训,也未明确告知哪些互动行为可以拒绝。
6月16日当天,一名游客与多名NPC互动约十分钟。小程记得,起初双方玩了石头剪刀布,随后游客主动问能否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银票”(游戏币),得到肯定答复后,又完成了俯卧撑、蹲起等互动。接着,游客提出掰手腕,在与两名同事过招后,轮到了小程。据悉,游戏中胜出者可得“银票”,用于景区内兑换礼品。
小程称,之前在别的景区兼职时,曾因游客投诉被罚款。为避免再次被投诉,他硬着头皮接下挑战。没想到掰手腕时对方突然发力,导致自己受伤。
医院影像资料证实,小程左侧肱骨下段骨折,断端明显错位且呈角。他介绍,手术虽已完成,“但胳膊仍无法活动,也没有知觉”。医生表示需先治疗约3个月,后续可能还需二次手术,完全恢复时间尚难确定。
▲小程和同事们在景区工作的视频,发布在景区官方账号上。受访者供图
索要合同未果,传媒公司称当事人是“临时班”
事发后,小程曾主动联系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希望协商,却未获回应。术后第二天,他报了警。警方曾介入协调,但各方均未到场。
随后,小程将经历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关注。与之互动的游客将其拉黑,暂无联系。
小程曾向传媒公司负责人索要合同并确认劳动关系。聊天记录显示,6月18日,对方回复称未与小程签订员工合同,“因为你是临时班”,并称双方此前主要通过口头约定安排演出,结束后微信结算费用。
该负责人还强调,“你也不是我们招募的员工”,公司只是“提供演出许可证,让你能进景区工作”“你的合同(此前签署的协议)只是演出完给你打卡用的”。
关于掰手腕一事,该负责人称相关合同并未要求演员与游客进行此类活动,“合同(此前签署的协议)写的只有舞台演出和互动拍照”“你感觉掰手腕是互动,你可以打打官司试试”。
小程表示,他只与传媒公司签过合同,未与方特景区或中介公司直接签约。
考勤记录显示,小程在某工作软件上有方特欢乐世界(嘉峪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外请部门”的打卡信息,6月份共有5条记录。此外,景区官方账号也曾发布他身穿演出服工作的视频。
▲小程在某工作软件上的个人信息。受访者供图
30万元赔偿款协商未果,中介公司称传媒公司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此次演艺活动协调的中介公司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公司与方特景区长期合作,主要负责承接景区演艺活动。
张女士介绍,传媒公司与中介公司早有合作。原本传媒公司男团核心成员为5人,但此次活动需10名演员,传媒公司临时招聘了一批人员。她表示曾看过传媒公司与小程签订的协议部分内容,认定小程“属于临时外派,并不是核心人员”。
张女士称,中介公司与传媒公司签的是整体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演员保险由乙方承担。根据合同,演出内容含舞蹈表演、配合园区直播、巡游活动等,互动环节主要是剪刀石头布、猜谜语等游戏,不含掰手腕。“掰手腕是游客自主提出的互动内容。”
她提到,事发后起初只协商医疗费用,但随着小程伤情加重,双方未能就后续赔偿达成一致。小程否认此说法,称传媒公司从未提出协商方案。他和律师提出一次性赔偿30万元,传媒公司仅嫌金额太高,未给出具体数额。
“小程不是方特景区直接签约的艺人,中介公司也只是第三方执行方,他的第一责任公司还是传媒公司。”张女士说,“并不是说景区和第三方公司不管,我们肯定要等第一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小程代理律师曾向中介公司提议先行垫付30万元,待法院划定责任后,再由中介公司向相关方追偿。
中介公司不同意此方案,只同意以借款形式支付30万元,若小程获赔后再返还。张女士称,但小程代理律师认为,这相当于一次性买断,后续不会返还,仅在判决后协助追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小程表示,他从未要求中介公司垫付或借给他30万。
代理律师称起诉三方,游客身份信息仍待调取
7月31日,马莹莹表示,小程已正式提交诉讼材料,起诉方特景区、传媒公司及中介公司三方主体。
至于致伤游客的身份,马莹莹表示将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方特景区调取。她介绍,曾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调取,但警方称未留存涉事游客信息。方特景区则表示,游客信息仅向公安机关和法院提供,暂不向小程本人及律师开放。
对于责任划分,马莹莹指出,游客突然发力致小程骨折属侵权行为。方特景区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她还提到,传媒公司未对小程进行安全培训,也未购买工伤保险。
马莹莹认为,负责协调派遣和承办演出的中介公司,在资质审查、安全保障监督方面也存在一定过错。
针对小程与传媒公司的法律关系,马莹莹表示,双方确实签过合同,但小程签字后合同被收走,他不清楚具体内容,后续索要时公司一直未提供完整合同,仅提供部分截图。
合同截图显示,甲方义务部分写道,“甲方应确保演出场地、设备符合安全及演出需求”;违约责任部分写道,“乙方在活动期间,除舞蹈环节以外,个人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个人承担”。
马莹莹认为,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这类‘一刀切’的免责条款可能无效。如果因为甲方场地、设备等原因导致人身伤害,却全部由个人承担,实际上免除了甲方责任。”她引用《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截至8月1日,记者多次联系景区未获回应。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律师已经介入”,再无其他说法。中介公司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通知,若进入司法阶段将等待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各方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承担。”
来源:新京报
编辑丨罗璐 实习生 李佳怡
一审丨罗璐
二审丨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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