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播电视台披露,黄先生称其10个月大的婴儿因咳嗽在东莞黄江医院就医,诊疗后约十余小时离世。事发后,黄先生要求院方负责人出面说明情况,起初仅有一位医务组组长接待,沟通中态度强硬、情绪激动。随后副院长介入处理,并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开展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该事件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确认院方存在过错,建议医院及当事人向家属致歉。但家属称,至今未获明确回应。一级甲等属医疗事故最高等级,体现后果严重,并不直接对应责任划分。患儿于凌晨3时30分许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

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分析指出,医方诊疗大体符合常规,但也存在病情评估不足、诊查不完善等过失。考虑到患儿第三次就诊时已出现肺炎可能指征,医方未及时安排胸片检查,未能尽早确诊。最终认定,医方过失对死亡结果起轻微作用,应承担轻微责任。

医院刘院长表示,院方一直与家属保持沟通,协商善后;家属已委托律师起诉,医院将依法依规配合处理。关于道歉问题,刘院长称,事发当日医院已向家属表达慰问与歉意,针对个别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辞,也已致歉。

来源:第一现场、广东广播电视台

编辑: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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