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王珏

低龄孩童间的推搡、争抢或摩擦,本是社交成长的常态。可若家长一时情绪失控,对陌生幼童直接动手,这就彻底越过了情理与法律的底线。

据报,上海一家绘本馆早教课上,一名三岁半的孩子仅因和同伴无意识打闹,就被另一位家长擅自闯入课堂并两次击打头部。孩子当场受惊大哭;奶奶上前理论,却遭对方厉声呵斥。

涉事家长的行为,本质是失控情绪压倒了基本教养。眼里只容不得自家孩子吃亏,却完全无视他人幼童的人身安全及长辈的情绪感受。

事后施暴者道歉、送绘本并补偿2000元,看似有和解诚意,实则忽略了核心矛盾——这并非普通纠纷,而是成年人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属法定从重情节。即便未达轻伤标准,施暴者也面临拘留、罚款;若后续鉴定出身心损伤,还需承担民事赔偿。

受害家长拒绝和解、坚持追责,绝非锱铢必较,而是守住两条底线:一是让孩子明白,面对无端暴力无需妥协,法律会保护弱者;二是向所有“暴力护犊”者释放信号:伤害孩童的过错,别指望用金钱一笔勾销。

更需警惕的是当下频发的“极端护犊”乱象。这类家长看似维护子女,实则示范了错误行为。遇事不沟通,只用暴力解决。长此以往,孩子会模仿父母的暴躁方式,难以学会包容、协商与换位思考,扭曲的处事逻辑将伴随成长。真正的家庭教育,不是替孩子扫清委屈障碍,而是教会其温和化解冲突、尊重他人,以理性替代戾气。

孩童打闹是成长小事,成人施暴则是原则大事。每个孩子都该被温柔以待,任何成年人都无权向幼童挥拳。施暴者必须为冲动付出法律代价。这一点,值得所有人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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