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者方某军,被处以1.75亿元巨额罚单。

山东证监局于7月24日在其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指出,在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这一年内,方某军控制并使用了多个证券账户,利用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手段,对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实施了操纵。

统计数据显示,其中6次违法行为的单次违法所得均超过100万元,累计获利约8158.76万元;此外还有12次违法行为未产生违法所得。

针对上述情况,山东证监局认为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证据支撑,事实清楚,足以认定。方某军的行为触犯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定义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处罚决定如下:针对那6次单次获利超百万元的违法操作,没收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针对另外12次无获利的违法操作,则直接处以1200万元罚款。两项合并计算,共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罚款9358.76万元,罚没总额达到1.75亿元。

在此过程中,方某军并未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进入2026年以来,证监会已接连对多起市场操纵案件开出大额罚单。

今年7月,证监会向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发出罚单。经查,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这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凭借资金与持股优势进行连续买卖,并在实际控制的账户间对倒交易,以此影响相关股票价格及交易量,共获利约1.57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四人违法所得1.57亿元,并按三倍标准处以约4.70亿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约为6.27亿元。

同年1月,证监会向自然人余韩开出罚单。调查显示,从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实际控制账户间交易,操纵了“博士眼镜”的交易价量,共计获利约5.11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1亿元,并处罚款5.11亿元,合计罚没约10.22亿元。同时,对余韩实施3年证券市场禁入及3年禁止交易措施。

同月,证监会向自然人王政开出罚单。经查明,2022年8月17日至11月4日,王政控制使用7个证券账户,采取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交易价格,违法所得合计约1287.64万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政违法所得1287.64万元,并处罚款约2575.29万元,合计罚没约3862.93万元。

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党的建设暨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在部署下半年工作时明确提出,要从严监管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