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旅厅近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集中曝光了6起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例。

通报强调,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整治旅游乱象保持高压态势,秉持“零容忍”立场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保障游客权益。自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全省文旅系统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道,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坚决切断行业灰色利益链。此次公布的6起案件涵盖伪造资质、平台寻租、强迫交易及发表不当言论等多类违法情形,充分展现了监管部门全链条打击的力度。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案件均为近年查处的典型违规案例,相关人员已依法受到严惩。此举既给从业人员敲响警钟,也向社会传递出“乱象必查、违规必究”的明确信号。下一步,云南将持续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痛点问题,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对扰乱秩序、侵害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以此维护云南旅游的金字招牌,提升游客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以下是6起典型案件详情:

01

李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非法经营案

李某作为云南傣泰国际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0月期间,为拓展线上业务,先后以父母名义注册云南夏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江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并实际控制。运营这3家企业时,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3次伪造许可证上传至某平台,通过欺骗审核违规开设店铺,经营包车游、多日游等包价旅游业务。2025年10月,李某在处理投诉再次提交伪造许可证时被查获,景洪市文旅局随即移送线索至公安机关。2025年12月25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景洪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2026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02

姚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姚某原为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负责云南、贵州两省旅行社的平台入驻审批。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间,姚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或索要旅行社负责人贿赂共计25.1万元,并向特定人员泄露内部保密资料,协助无资质旅行社通过平台审核。案发后,姚某家属全额退缴赃款。2025年底,官渡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03

松某某强迫交易案

导游松某某受云南美源国际旅行社委派提供服务期间,多次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迫游客消费。此前,他已因无证执业、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仍屡教不改。鉴于情节恶劣,大理市文旅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于2026年3月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6月,松某某被依法吊销导游证,目前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04

金某某发表不当言论案

2026年3月,导游金某某在从楚雄前往大理的旅游大巴上推销翡翠时,公开发表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大理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800元的处罚;同年6月,大理州文旅局依法吊销其导游证,并对委派其承接业务的云南弗远旅行社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顶格处罚。

05

张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3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张某使用伪造的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其资质造假属实。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06

胡某某无证持假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5月,未取得导游资质的胡某某受他人委托,使用伪造导游证件为旅游团提供服务,经核实确属资质造假。同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收缴伪造导游证;昆明市文旅局依法对胡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策划 | 魏微 陈姿汐

编辑 | 彭箫静 候孟影

邮箱 | [email protected]

来源 | 中国旅游新闻网